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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5     点击: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机关党工委有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经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厦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三个着力”、“四个提升”、“四个增强”和“三沉式干部”等重大部署要求,围绕推进厦门科学发展、加快海西建设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和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这个大局,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市直机关不断掀起新的高潮。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通过先锋工程、党建示范点、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为民负责、扎实工作、公正廉洁的形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创造一流业绩,推动机关党建继续走前头,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再创新功,为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组织支撑。

二、活动安排

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为重要时间节点,确定活动的阶段性安排。从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着重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来推进。

2011年“七一”前夕,市直机关党工委将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表彰,并遴选推荐省、市委“一先两优”表彰;2012年“七一”前,机关党工委结合市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专项表彰“厦门市直机关2010 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以及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安排,遴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上报上级表彰。

三、主要内容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着重开展以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五个强”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活动。

(一)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党支部书记的作用发挥较好;党组织班子健全,党建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积极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助孤助困”结对帮扶、城乡共建联创等活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党务公开透明,党费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党员坚持程序标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完善。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着力“四个提升”、“四个增强”,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注意倾听群众意见,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机关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务实高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认可,群众满意度高。

(二)争当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个表率”,争创先行。一是学习提高的表率。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争创佳绩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服务群众的表率。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无私奉献、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五是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争做“五个强”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厦门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做到“五个强”:一是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机密,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是能力素质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刻苦钻研,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群众工作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善于协调和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工作作风强。积极带头做“三沉式干部”,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服务,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认可。五是自律意识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

市直机关党工委所属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高等院(学)校、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党组织,可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条件。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0年6月下旬,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出本部门单位党组织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方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本部门单位的职能特点,提出的措施要切实可行,符合当前党建工作实际。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动员工作。

(二)全面争创。从2010年6月开始到2012年底,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一要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结合本单位实施方案,提出参加争创活动的具体措施,并纳入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采取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要组织创新。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要领导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至少每半年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同时,把握活动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四要群众评议。各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三)督导考评。工委将采取经常性的督导、专题调研等形式,时时了解活动进展,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直属党组织要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工委将按照“五个好”、“五个表率”和“五个强”的标准要求,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并运用各种途径和媒体,对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市直各单位对照先进,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四)表彰奖励。工委将依据考评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中,表彰命名一批“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和“五个强”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以此带动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基层党建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2011年7月1日和2012年7月1日,工委将分两次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表彰命名,并且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需要,及时评选命名表彰推荐文明单位、文明处室、优秀公仆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市直各直属党组织以及非直属的基层党委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评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工委将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组织处,负责日常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构建党组(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确定具体办事部门和人员,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本系统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形成各行各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

(二)注重抓好结合。争创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注意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和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员干部培训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市机关“着力四个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起来,与创文明机关做优秀公仆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确保争创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带动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的广泛活动。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直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争创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党建联创协作组交流会、随机抽查、定期点评、建立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等方式,及时掌握活动最新动态,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促进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把争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分类指导,随时明察暗访。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委将在《厦门机关党建》网站、《机关党的工作》党刊、《机关党建要讯》简报、市行政中心宣传栏等载体上,开设“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网页、成果专栏、风采专版等,通过举办开展“唱读讲传”活动、编写丛书、拍摄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并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广各部门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市直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并且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资源,发挥典型引路功效,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