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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民法典宣讲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0-08-01     作者:钟德清      编辑:zdq      来源: 党办(院办)     点击:

根据学院党委部署安排,7月31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民法典宣讲报告会,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法史研究会副会长徐国栋教授,为我们讲述“民法典的创新与司法适用展望”。学院党委书记韩景义,党委委员、副院长李进西,党委委员、院长助理黄京菁和全体教职员工一起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李进西同志主持。


徐教授以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讲述了这部具有标志性和突破性意义的法典的含义、诞生、内容及其重大影响,重点介绍民法典的创新之处与司法适用展望。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这部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这部法典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必将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律保障,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李进西同志在总结时强调,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要靠民法制度调整关系、维护秩序;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需要民法制度立规明矩、激浊扬清;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他向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二是要知法懂法,认真学习、宣传、应用。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带头作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既把学习宣传落到实处,又要把民法典真正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三是要心存敬畏,做遵纪守法好公民。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也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